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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食品整治的工作方案|重点食品整治的工作方案

促销方案 时间:201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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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工商局饶市工商食字[2013]6号《关于印发<市工商局流通环节桶装水等重点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全省工商系统2013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文件精神,经县局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流通环节桶装水、米粉、豆制品专项整治活动,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为目标,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和食品经营秩序,不断增强经营者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品种

  1.桶装饮用水。一是严把桶装饮用水市场主体准入关,重点检查饮用水经营户证照是否齐全,依法查处销售网点经营未经批准生产的桶装饮用水的行为;二是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索证索票和建立台账;三是重点检查经营者销售的桶装饮用水来源渠道是否合法,查看其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

  2.米粉。坚决打击无照经营米粉的行为;严厉打击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米粉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进入集贸市场、超市、商场销售的米粉监管,加大抽检力度,对经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要从严从快处理。

  3.豆制品。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有形市场内经营者为重点,逐个检查,重点检查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超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履行进货查验责任。

  (二)重点环节

  1.批发环节。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从源头上确保进入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通过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等形式,不断提升批发经营户的责任意识。

  2.销售环节。要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集中消费场所、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监管。要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集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责任体系,提高其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对本辖区整治的重点商品经营户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并分别登记造册。一是要查清辖区内涉及经营三类重点整治商品的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以下简称有形市场)的总数。二是要查清有形市场内豆制品和米粉经营户总数(含零售批发户数和现场制售的户数)。三是要查清辖区内桶装水经营户的总数。要对上述经营者的证照情况、经营负责人基本信息、经营地址、经营范围、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详细的记录,全面准确掌握经营户的底数和基本情况,逐户建立监管信息档案,为一下步集中整治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阶段(7月1日至8月15日)。各地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有力地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整治期间各地要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加大对上述三类重点商品的抽检力度,对经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要从重从严从快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要注重对不合格食品的追根溯源,生产企业是本地的,要及时、准确的向相关执法部门抄告相关情况,以便形成执法合力。同时,要积极地向当地党委、政府和食安办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取得支持。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整顿成果,并于9月1日前将整治工作情况和排查摸底的书面报县局整治办公室。并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建议一同报送。

  三、工作要求

  1、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县局成立县工商局流通环节桶装水等重点食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2、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对这次专项整治各分局要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强化措施,成立相应机构,加大打击力度,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县局整治领导小组在整治工作方案执行中会定期不定期对分局及辖区经营户进行督查,对整治后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3、信息共享,加强沟通,整治期间各分局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县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表格要求将数据及时上报。县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在整治期间,加大重点食品的抽检力度。

本文来源:http://www.haohaowg.com/fangan/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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