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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区政府法治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工作总结 时间:201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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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年,我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按照“完善深化、全面创建、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切实抓好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机制更加完善,合力更加增强,成效更加显现,水平不断提高。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20xx年,区委、区政府加强对“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进一步健全了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力度。年初,区委、区政府两办转发了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领导小组办公室《XX区2007年“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下发了《浙江省“民主法治村”星级评分暂行标准》和《浙江省“民主法治社区”星级评分暂行标准》,《意见》对2007 年基层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活动进行部署,明确了各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的任务要求、考核标准和激励措施。结合召开全区政法工作会议,总结了2006年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部署了2007年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任务,并对2006年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了表彰和授牌。区把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纳入对区级机关相关部门、各街道(乡镇)的年度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各街道(乡镇)把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列入对村、社区干部的年度实绩考核,并与村干部的报酬、奖金相挂钩。各街道(乡镇)设立了30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奖励措施,加大了创建工作考核力度。各街道(乡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通过组织学习、广泛动员、完善机制、注重指导、加强考核等,进一步加强了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区、街道(乡镇)、村(社区)建立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组织网络。各乡镇(街道)由党群书记或分管政法的领导负主责,由司法所具体负责,相关职能科室(办)相互配合,共同抓好落实,使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人。努力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发展。

  二、典型示范,整体推进

  紧密结合我区农村(社区)工作实际,按照典型引路,重点培育,整体推进的原则,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

  1、坚持典型引路。

  经过几年来培育,我区各街道、乡镇都树起了一片管理规范、制度完善、工作得力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先进典型,如小港街道红联村、鲍家洋村;大碶街道牌门村、高田王社区;新碶街道向家村、海堂社区;霞浦街道凤凰社区、胜利村;梅山乡碑塔村等等典型,区、街道(乡镇)通过组织开展村干部观摩典型村和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努力推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深入发展。

  2、坚持重点培育。

  区、街道(乡镇)加强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并结合平安建设检查、村务公开督查等,加强了对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检查督促。年初、年中,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择不同类型村的创建工作进行了指导帮助。同时,加强对已命名的民主法治村动态管理。4 月份,组织力量对已命名的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抽查复核,市检查考核小组在抽查小港山下村、陈山社区、新碶凤洋村、芝兰社区后,对我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加强了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四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村(社区)和创建 “新农村示范村”(包括合格村)进行了逐个的帮助指导,对照省评分标准进行评估,并提出具体的推进意见。各街道(乡镇)也积极采取措施,对创建“民主法治的村(社区)”进行了指导和重点的培养,促进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坚持整体推进。

  2007 年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面进一步扩大,全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面达到100%。大碶、新碶、小港等街道(乡镇)都按照创建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召开了村(社区)创建工作动员会、现场会等,使各村(社区)明确民主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注重创建工作各项措施的具体落实,推动了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三、注重实效,依法治村(居)

  1、深化普法、提高素质。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2007 年,区有关部门、各街道乡镇坚持把村(社区)干部、村(居)民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形式多样地开展普法宣教活动,使城乡居民的法制意识不断得到增强。积极利用简报、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送法到村(居)”活动。区普法办编写印发了《“五五”普法公民读本》15000册,发放给村民群众;向农村干部送发了《新农村法治建设丛书》、《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和《“五五”普法手册》。编送普法简报12期,黑板报资料12期,“平安北仑”宣传六期,送发《物权法》、《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宣传画版12期,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 “三下乡”活动。各街道乡镇举办了村(社)干部法制讲座、各系统负责人法制培训;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了便民法律咨询服务、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依托村(居)民学校针对性地开展了村(居)民组长、外来人口、老年人、年青人、妇女等群体的法制培训。各街道(乡镇)大部份农村在重要路口、人口集中地建起了法制宣传栏,定期进行更换,开展有针对性法制宣传。全区大部分村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使城乡居民的法律素质不断得到提高,遇事想法、办事依法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农村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氛围不断浓厚。

  2、依法建制,规范管理。

  2007 年,全区各村根据各部门制度建设指导意见和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制度建设范本,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全区各村逐步健全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制度、村民恳谈会制度、村干部工作述职和民主评议等制度,并实现家喻户晓。全区各村都能做到村务财务每季度公开一次,重大事项随时向村民公开,财务收支逐笔逐月公开,让村民群众看得直观明了。新碶、梅山等街道乡镇各村还在公示栏旁设立了意见箱,征集群众建议,及时解答疑问。民主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活动正常,每月对本村财务收支的审核,并提出意见建议。全区各村工程招投标和村内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民主评议村干部、村级财务审计制度、村事提议制度、矛盾排查调处制度、归正人员帮教制度、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制度、禁毒禁赌等制度,也得到进一步落实。也涌现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如新碶街道向家村、沿海村,外来人口多,管理难度大,村党支部、村委会制定了规范的外来人口管理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大大减少了各类案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小港街道鲍家洋村、红联村大力加强村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完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等制度,有力地推动了村级经济发展壮大,推进了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霞浦街道胜利村以法制宣传为抓手,强化民主管理,两委会凝聚力、决策能力明显提高;梅山乡梅中村村事提议制度进一步落实,干群关系明显改善;柴桥街道甘溪村、大碶街道牌门村、春晓镇三山村、白峰镇小门村等严格用制度办事,坚持重大事项村民代表议事决策制度,班子凝聚力日益增强,村民法制意识得到提高。

  3、创新思路,讲求效果。

  各乡镇(街道)在创建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提高基层民主法治整体水平。如:新碶街道积极创新外来人口管理模式,在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地建立外来人口管理委员会,实行以外管外,规范运作,动态管理;小港街道在规范工作运作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台帐设置,统一制作印发了法制教育、村务财务监督小组活动、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等记录本,并及时作好记录;大碶街道注重抓好法制等环境宣传,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把村民自治章程和各项制度上墙公示,在人口聚集地设立宣传栏,营造良好民主法治创建氛围;春晓镇并村后,在理顺新村与经济合作社的关系基础上,进一步依法修订了村务各项工作制度,规范了村公共事务的管理;梅山乡积极推行村事提议制度,村民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热情明显增强。

  4、化解难点,构建和谐。

  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单位,根据各自特点积极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活动,结合 “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针对农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依章,积极化解环境保护、食品卫生安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权益保护等新农村建设中新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推进了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有力地推进了和谐农村的构建。村(社区)治保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做到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群体信访大幅度减少。暂住人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制度更加完善,社会治安明显好转。安置帮教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全区归正人员帮教率达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6%以下,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部门配合、齐抓共创

  部门配合、齐抓共创,是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的有效举措。我区基层民不法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能,着力抓好工作落实,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发展。区委组织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了村级接待费用管理;区委宣传部协调各新闻单位,加强对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区纪委推行基层廉洁工程,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廉洁建设工作;区政法委加强了对农村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指导,健全了综治工作机制和综治网络;区民政局坚持每季组织各部门联查,促进了全区“四民主和二公开”的进一步落实。区农林局切实抓好村级财务设置和公开的管理与监督;区司法局切实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加强了对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指导、督查,并积极开展对村(社区)干部群众的普法教育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和两劳安置帮教工作。各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创建,有力推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工作深入开展。

  五、考核评审、巩固提高

  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村(社区)申报、街道(镇乡)审核,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考核“的原则,今年12 月初,组织人员对33个申报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了认真的考核,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11月初迎接市考核组对我区8个申报四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审核。我区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基本实现了“创建一批、巩固一批、提高一批”的目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不断得到提高。2007 年,全区有1个村(鲍家洋村)推荐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有6个村和2个社区被评为市四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有26个村和2个社区被评为区三星级 “民主法治村(社区)”。到目前为止,全区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己达到179个,占村总数的83.3%;星级以上民主法治社区己达到31个,占社区总数的 94%。全区街道(乡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在思想认识上逐步实现了民主法治创建工作的三个转变:由以往的重经济、轻法制的观念向既重经济又重法制转变,基层干部群众依法办事意识明显增强;村干部由以往靠行政手段管理为主向运用法制手段管理社会事务转变,依法民主管理公共事务的氛围明显形成;村民以往靠“宗教”、“关系”解决问题向依法理性用法律途经解决问题转变,农村经济社会有序发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型社区建设,促进了基层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平安北仑"、"法治北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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