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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海顿莫扎特看钢琴曲_从海顿莫扎特看钢琴演奏中的古典主义风格艺术论文

艺术论文 时间:201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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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对艺术作品风格的把握,离不开对其形式要素的考察。海顿、莫扎特所在的维也纳古典乐派时期是一个思想变革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历史阶段。通过对两人所处的时代背景、作品的艺术风格和必需的技术规范的考察,以及对他们一些共同特点的分析和研究,可以形成对古典乐派艺术风格的基本认识,为音乐风格概念的形成和钢琴技术要领的掌握打下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古典主义 风格 海顿 莫扎特

  当钢琴弹奏水平达到一定程度时,准确把握和理解作品的艺术风格的问题便凸显出来。这是每一位琴者理解音乐必不可少的重要素质和基本能力。周光仁先生曾说过:“为了更好地理解音乐作品,就必须对音乐风格有深入、正确的把握……音乐风格把握的错误,在某种程度上比弹错音还严重。”任何一个演奏者如果不能对其弹奏的作品风格作出正确的把握,就谈不上对音乐作品有深刻的理解。因此, 风格的把握在诠释钢琴作品中的重要地位是不言而喻的。以海顿、莫扎特为代表的维也纳古典乐派占据了钢琴发展史中的重要地位,而钢琴作品也是两人创作的重要领域。本文正是从两人钢琴作品中的共同特点来探讨这一时期,他们对钢琴作品风格的把握。

  一、古典主义音乐的一般特点

  “古典的”即为“classic”,在古代文法学家笔下是指“最优秀的”“经典的”之意。而在中国,我们译为“古代的”和“典范的”两层意思。在这里我们所说的“古典主义时期”,只是狭义地指18世纪中下叶,在维也纳形成的以海顿、莫扎特、贝多芬为代表的德、奥音乐。这一时期,由于受法国大革命的巨大冲击和启蒙主义“返回自然”思想的影响,要求音乐质朴化和平民化,音乐特征慢慢地完善成熟,其音乐特点主要如下:

  1.主调音乐代替了复调音乐。尽管古典音乐在巴洛克时期孕育并且带有巴洛克时代的印迹,但在这一时期“以旋律与和声背景”为主体的主调音乐仍然占据了主要地位。

  2.和声进一步发展,由“主——下属——属——主”建立起来的功能和声及其调性关系体系成为音乐结构骨架。和声语汇更加丰富,大胆采用了离调、转调手法,使旋律更富于表现力,更加立体。

  3.受法国大革命和“启蒙思想”的影响,这一时期的音乐逐渐摆脱了宗教内容,取而代之的是以“人”为中心的人文主义内容。“人”取代“神”成为音乐作品的主角。

  4.音乐结构形式发生变化。这一时期,奏鸣曲代替了古组曲、二部性古奏鸣曲、托卡他等曲式,形成了结构清晰严谨、织体细致、音乐语言平易近人等特点。同时,这一时期,变奏曲也被广泛运用。

  二、海顿、莫扎特的钢琴作品风格

  海顿和莫扎特的大部分键盘作品被认为是为钢琴而非羽管键琴而写的。虽然当时的钢琴声音音质比现代钢琴更加轻薄,但它的延音踏板以及强弱方面细微的变化对古典风格的形成是必不可少的因素。

  在约瑟夫·海顿(1732—1809)的整个音乐创作中,键盘作品并不是他创作的主体。海顿把主要精力放在了交响乐及弦乐四重奏的创作上。但不管怎么说,海顿却预示着莫扎特风格的成熟。海顿的钢琴作品初听时并不像莫扎特作品那样迷人,反而有些冗长、粗暴,有时甚至有些野性。莫扎特钢琴作品中的声音因素在海顿作品中几乎找不到。海顿不十分关心钢琴上的歌唱性,而是更致力于纯正的表情。他的钢琴作品中有一种朴实的热情,并有着无比的幽默感。他并不热衷于炫技。和莫扎特相比,莫扎特用很多的“Aallegro”,而海顿更愿意选择“allegro moderato”,甚至“moderato”。

  莫扎特(1756—1791),一位坠入人间的音乐精灵。他的精巧、典雅、纯净、澄澈,在欢乐中隐含淡淡哀愁的钢琴音乐,使他在钢琴艺术发展史上独树一帜。他的形式感和对称感似乎与生俱来,而且那种适度的均衡与他来自直觉和灵感的技艺紧密结合在一起。他的钢琴作品很少追求激情表现或炫技因素,而是忠实于更为亲切和家庭式的奏鸣曲。除去个别较简易的乐曲外,莫扎特的作品几乎无难易可言,每一首都需要极透明的音质、典雅的情趣、准确的分寸、严密的控制、敏感的指触、均匀的走动等,因而都很难演奏得天衣无缝、完美无缺。

  我们知道,一切艺术风格的把握,都离不开对其形式要素的考察。因此,通过以上对海顿、莫扎特的了解,我们可以粗略地把握一些古典主义风格的要素。

  三、演奏古典作品所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达到古典主义风格的要求、在技术环节上的完善,需要正确处理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1. 速度和力度

  在弹奏古典钢琴作品时,正确的速度和力度是极其重要的,随意地变化速度和力度,都不符合古典作品的音乐风格。正确地把握和知道速度究竟多快是弹奏古典钢琴作品所必需的。古典时期的演奏速度比巴洛克时期有了很大的提高,速度向两头扩张。这一时期的快板乐章比巴洛克时期快得多,而且表现力深刻的慢板乐章往往更慢。海顿和莫扎特从不为他们的作品标上速度记号,现在版本上所标记的速度记号都是后来人加上去的。但我们在演奏他们的作品时也应该有个速度的定量,根据当时的时代背景和我们对这一时期音乐的了解,我们一般把它定量为:快板(allegro)不超过II =132,而柔板(adagio)可慢至=48—50左右。总之,要充分保持稳定、统一的速度,绝对不能时快时慢。

  而在力度的表现上,由于“槌子琴”的出现,音量较过去增大了,可以用不同的触键来表现渐强渐弱等变化了,因而音乐表现力较巴洛克时期更为丰富。虽然这一时期钢琴制造上有所发展,但还远不如现今钢琴音色丰富、洪亮,声音也不能像现在的钢琴延续得那么长,因此,其力度比现代钢琴整整低了一个等级。由此看出,在演奏古典时期作品时,现代钢琴演奏最大音量也仅仅相当于“mf”,最轻音量则相当于“ppp”。到贝多芬时期,钢琴制造和钢琴演奏又有了一定发展,力度幅度增大。因此在演奏这一时期作品时,我们可以有所变化,但应考虑当时的特点,把握好限度与分寸,弹出尽量符合当时时代背景的音乐。

  2.触键与音色

  古典时期的钢琴发音明亮、颗粒清脆,是我们的现代钢琴很难做到的。莫扎特钢琴作品声音灵巧而华丽,而海顿有时比莫扎特更富朝气,更具幽默感。因而可以看出,弹奏古典作品要达到我们想要的音色,就要通过均匀清晰的颗粒、活跃的节奏、流畅的气息的途径来实现古典主义特有的高贵气质。而良好的音色的实现是通过触键来完成的,因此,通过海顿、莫扎特我们可以看出弹奏古典作品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弹奏古典作品时,触键应以指尖,尤其是第一关节为主要部位,下键时,指尖要轻,触键要快,指尖在发音后一定要轻轻支撑住,而力量则应立即松开。不能用臂力压迫键盘,必须控制好声音的“点”。

  ②弹奏出的音色应明亮而圆润,演奏者要控制好自己的肌肉,通过手臂“松”而不“懈”的力量,弹奏出富于明快、透明、纯净的音色。

  ③音阶的走句应干净,流畅。用手指奏出富有弹性的音。指尖动作越小越好,其触键速度在单位距离内应该较快,弹奏出颗粒清楚、以“nonlegato”为主的音。

  ④在手腕配合下,弹奏出有“呼吸”的乐句。钢琴演奏就像声乐演唱一样,都是有“呼吸”的。演奏者通过力量的“上抬”和“下沉”,来实现乐句起伏中形成的“气息”,并根据演奏者本人对乐句的理解来决定使用连奏还是断奏,通过演奏者的手腕、手臂来调节乐句,使声音和谐、统一,弹奏出美妙细腻的乐句。

  3.装饰音的弹奏

  装饰音一直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周广仁先生曾指出过:在装饰音记号统一以前,我们很难认定统一的标准。而且,在实际弹奏中,对同一个装饰音,每一位演奏者又有不同的弹法。再者,随着钢琴演奏的发展,后人编撰前人乐谱的版本日益增多,给我们研究这个问题带来了更多的纷扰。古典主义时期的装饰音基本继承了巴赫的传统,以下只是对装饰音的一些一般规律进行的探讨。

  ①颤音(tr)或回音(∽)。颤音的数量较为自由,不像巴洛克时代的那样严谨,速度和数量由演奏者根据对乐曲的理解而决定。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海顿、莫扎特时期,所有奏法都从标明的主要音符上方二度开始,而到贝多芬时期,则演变成从原音开始。

  ②长倚音一般具有留音效果,甚至弹奏效果是将音符时值对分。如则应弹奏为。这在莫扎特K283第一乐章,K311第一乐章,海顿的HOBXVI37第三乐章中都能遇到。

  ③回音应包括在主要音符时值内。装饰音的第一个音应弹在拍子上。如贝多芬的OP.49第一乐章中回音的弹奏。但有时,回音也从拍子后开始弹奏,这就要看演奏者具体的喜好而定。

  另外,贝多芬的装饰音略微复杂,如半颤音、分解和弦或琶音、短倚音、长倚音等。我们不可能用某种规范加以限定,只有演奏者根据音乐的时代背景和自身的喜好同时参考大师们的演奏来弹奏。

  4.踏板的运用

  18世纪后30年,有不少钢琴被装备了一个膝部杠杆,近似于现代钢琴的制音器踏板。踏板就是这一时期发展起来的。在海顿、莫扎特时期,键盘作品基本上都是为古钢琴而作,由于古钢琴与现代钢琴结构完全不一样,因此,据考察,他们的作品中没有踏板使用的标记。但这并不等于演奏他们的作品时不需要使用踏板,所以很多演奏者在弹奏他们的作品时感到迷茫,他们不知道,在任何风格中,右踏板最重要的作用之一是给予更多的共鸣和音色。这一点对古典乐派作品同样适用。因此,演奏者应始终记住:在使用踏板时首先讲究织体的清晰度,句法和奏法绝对不能含糊不清。即使要使用踏板,也要尽量保持音的清晰,使听者觉察不出来。其次,在有长时值音符的慢速、歌唱性段落中,右踏板不能踩得过深,在这里使用踏板的功能主要应帮助避免声音发干,使整个乐句有一个很好的过渡、连接,起到润色的作用;最后,句法、连线和所有其他奏法应保持清楚,包括休止符都不能用得模糊不清。踏板的运用不能影响以上所述的划分。

  随着时代的进步,钢琴制造业的发展为演奏者的踏板运用提供了基础,左踏板的出现也增强了作品的表现力。在这种背景下,演奏贝多芬作品,运用踏板自然比海顿、莫扎特多得多,复杂得多。但不管是演奏贝多芬还是海顿、莫扎特的作品,我们应始终记住古典时期使用踏板的总原则就是:增强乐句的连贯性,使音响获得更丰富饱满的效果。

  四、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对海顿、莫扎特钢琴演奏风格的研究以及对弹奏技术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维也纳古典乐派时期的钢琴作品的弹奏风格所需要把握的分寸,在于内在的深刻和外表的含蓄、有节制的统一。演奏不同时期、不同流派的钢琴作品需要有符合这个流派音乐的演奏风格。钢琴300年演奏艺术的发展过程表明,风格作为一种音乐文化趣味和形式要素、一种演奏中必不可少的认知概念和外显形态,是反映作品思想主题、精神内涵、情绪情感和审美趣味的重要因素,是每一位演奏者在弹奏实践中不能忽视的。我们只有将作品与艺术流派的共性相结合,深入体验、挖掘作品内涵,准确把握和理解作品的艺术风格,同时,不断提高自身音乐修养和弹奏的技能技巧,才能为培养良好的音乐审美能力及所衍生的各个方面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赵晓生《钢琴演奏之道》

  [2]黄莹《风格的研究——钢琴教学中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钢琴艺术》)

  [3]罗曼·罗兰《古代音乐家》《当代音乐家》

  [4]修海林、李吉提 《西方音乐的历史与审美》

  [5]郑兴三《论莫扎特钢琴曲的演奏风格》(《厦门大学学报》)

本文来源:http://www.haohaowg.com/lunwen/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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