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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加金融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模式与金融创新论文

证券金融 时间:2020-03-01

【www.haohaowg.com--证券金融】

  摘要:大数据、云计算、社交网络等新兴互联网技术的兴起正逐渐改变着传统的金融业务。互联网与金融的“联姻”,推动了金融市场的深度变革,催生了互联网时代下的新型金融业态。本文介绍了当前国内较为典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结合互联网创新的条件,指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的策略。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模式;金融创新

  互联网金融在本质上来说就是金融,是为经济服务的。在大数据和云计算到来的时代,将互联网与金融结合起来,有助于拓宽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提升金融风险管理的效率,让人们获得更为便利的金融服务。发展互联网金融是大势所趋,分析已经出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结合当前的时代背景,可以看出,有必要采取一定措施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健康发展。

  1、互联网金融模式

  互联网金融不是简简单单的互联网技术与金融,而是以互联网技术为重要支撑的具有互联网思想的金融。按互联网金融的业务功能可将其分为四类:支付平台型、融资平台型、理财平台型、服务平台型。

  1.1支付平台型互联网金融模式

  在网络支付这一行业中,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业务是商业银行较为传统的支付方式。为赶上时代的发展,商业银行还陆续推出了B2B、B2C支付平台和手机钱包等支付产品。而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第三方支付俨然成了最耀眼的支付手段。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小额支付市场已被第三方支付占据。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传统行业的电子商务化程度不断加深,以京东、苏宁、平安等为代表的电商、传统零售以及金融机构也纷纷加入第三方支付领域。再者,随着各种“宝”(例如余额宝)、各种“通”(例如零钱通)的不断涌现,第三方支付正朝着传统金融服务领域进军,成为其后的发展趋势。

  1.2融资平台型互联网金融模式

  为满足广大中小企业和个人的一些融资需求,融资平台型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应运而生。在国内基本有以下三种发展类型。一是众筹融资经营模式。众筹,简单来说,就是小企业或个人通过向公众展示一些项目创意,进而谋求资金援助。众筹融资模式中,项目的发起人享有100%的项目自主权,不涉及股权的转让,通过“团购+预购”来筹集资金。虽然众筹模式在我国兴起的时间较晚,但其犹如星星之火,在短短几年就形成了燎原之势。点名时间、淘梦网、追梦网等众筹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中国大地上,帮助那些有创造力但是缺乏资金的项目发起人筹集资金,实现梦想。目前,众筹融资模式一般以细分市场为盈利模式,例如点名时间的细分市场为创意投资,淘梦网的细分市场为微电影。鉴于细分市场的规模和出资者的回报形式,我国众筹平台的规模受到了一定的限制,盈利能力稍逊于其他互联网金融企业。二是P2P信贷经营模式。P2P信贷(Peer-to-PeerLending)是借助互联网,使借款人和投资人通过平台进行借贷交易的一种融资服务模式。P2P模式进入我国之后,发展迅速,目前已形成了以下四类P2P信贷企业。纯中介线上模式中的网络借贷平台只是充当牵线人,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考察,对出资人的本金不予保障,借款人和出资人只是借助此平台自主完成交易。类似这类的有拍拍贷、红岭等。复合中介型线上模式中的网络借贷平台不仅承担着借款的利率指定人的角色还承担着借款的担保人或者联合追款人的角色。其中较为典型的有安心贷、人人贷等。线下认证模式中的线下认证部分是针对我国个人征信系统不甚完善而采取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为降低借款人违约风险的措施。其中较为典型的有合力贷等。非典型P2P信贷公司模式是我国特有的以线下行为为主,以宜信为典型代表的融资模式。主要就是通过线下主导以债权转移的方式来完成借贷交易。三是平台小额贷款模式。其核心是电商平台数据+小贷,而其核心竞争力为通过自有的电商数据挖掘来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级。阿里小贷就是该模式的开创者,其通过云计算等技术分析阿里巴巴集团搜集的海量用户行为数据,将其转化为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级,实现“P2P小贷+O2O模式”的量化放贷,从而降低执行成本。之后,苏宁、京东等也采取不同的措施踏足小额贷款的领域。

  1.3理财平台型互联网金融模式

  通过借鉴欧美等国家的发展模式,该互联网金融模式逐渐发展出两大模式:个人理财服务和理财社区。个人理财服务主要通过理财产品的网络销售平台帮助个人用户实现碎片式理财,一般以支付宝为代表。理财社区不仅包括国内各大金融机构斥资打造的网上理财社区平台,还包括一些独立的理财社区,比如财旺网,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定制相应的理财计划。

  1.4服务平台型互联网金融模式

  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各式各样的金融产品充斥市场,那么消费者如何才能便捷的选取适合自身实际需求的低费率产品呢?在这种情况下,为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搜索和比价服务的金融企业应运而生。其中,融360就是先驱代表。随着互联网不断深入人们的生活,人们在做事情之前都会习惯性地在网上搜索一下,而且有调查显示欧美国家的网民在选择金融产品的时候也会在网上进行搜索比较,因此可以说服务平台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前途是光明的。可以说当前的互联网金融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随着人们需求的多样化,不同的金融模式将会不断出现。这里仅仅只是梳理一些主要现存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以求为以后的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2、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条件

  首先,大数据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提供了基础条件支持。在互联网与金融深度融合的过程中,金融数据流的产生、交换、分析、存储和应用成了金融服务的主要表现形式。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金融数据量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其数据结构也在日益变得复杂,大数据的处理分析为其创新提供了可能。其次,第三方支付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提供了数据基础和创新平台。不受时空限制的在线支付仍将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依赖条件,它可以不受时空限制、便捷的完成各种各样的交易。传统的金融组织信息优势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不断地被削弱,这时未来互联网金融信息优势将主要来自由第三方支付积累起来的一些基础性数据。最后,信息处理技术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提供了技术支持。进行信息处理一方面要确保信息安全;另一方面要确保及时并准确处理。信息处理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的出现,为海量数据的及时、准确处理提供了可能。信息或者数据经过处理后,不仅金融企业能够以低成本对金融产品进行风险定价,并针对用户不同的需求信息进行定制化金融产品服务,用户也能够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适合自身的金融服务,降低成本。此外,随着一些互联网搜索引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无论是用户还是金融企业都能够从海量信息库中搜索出与自身相匹配的信息。

  3、互联网金融创新的策略

  3.1加快传统商业银行的战略转型,提升内生能力

  为适应当前经济的发展形势,首先商业银行应该遵循“泛资产”管理原则,打通业务界限,拓宽业务空间,加快发展结构性融资、跨境金融、泛证券化等新型业务,以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战略制高点。其次,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传统的业务模式,建立网络金融平台,创设多元化和定制化的金融产品以及金融服务,利用大数据来扩大服务范围,将客户和数据结合起来,按照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定制金融产品和服务,构建交互式营销新模式。再次,加强银行业务工作和内部控制工作,对之前陈旧的业务流程进行技术化改造,利用互联网技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进行严格把关,建立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反应机制,提升服务效率。最后,要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机制。利用相关信息处理技术深入市场调研,预先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并对风险进行实时监控,提高风险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内因是事物自身发展运动的源泉和动力,传统商业银行只有从自身出发,进行内部改革,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才能在互联网的浪潮中坚挺过去。

  3.2扩大外部开放,在竞合中实现共赢

  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使传统的金融业遭受了冲击,促使互联网金融企业和传统的金融机构之间形成了竞争合作的关系,因为二者要想在这一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就要探寻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传统的金融机构经过多年在金融领域的打拼,积累了一些客户信息和资源,有的还与之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互联网金融企业也可通过互联网技术掌握用户的资信状况。双方可以共享这些信息资源,联手建立更加全面的资源信息库和信用评价体系,加强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风险控制和健康发展。在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机构、监管机构等进行合作的同时,互联网金融企业也应将眼光放至国外,加强与国际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合作,在全球范围内开展金融业务。

  3.3构建多元防控风险网络,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既要注意其对经济有利的一面,又要防范其带来的风险。首先,在搜集到的海量数据中利用数据挖掘技术找出一些网络欺诈活动的潜在关联特征和统计特征,结合生物探针等技术构建特征矩阵、建构数学模型,运用合适算法对数据集进行测试,确定风险阈值以及规则权重,可对风险用户进行预测并对风险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其次,运用相关检测技术,对互联网上发生的垃圾注册、账户被盗、hacker攻击等现象进行精准的识别和实时的监控,一旦发现及时制止以降低风险,维护互联网金融安全。作为新生事物的互联网金融,其金融产品不断复杂化,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化,但随之而来的就是风险的加大。因此,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有助于其朝着持续健康的方向发展。首先,明确规定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本质为金融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利用用户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危害金融稳定。其次,对消费者相关权益的保护进行明确规定并监管到位。在明确监管主体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监管办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参考文献

  [1]李博,董亮.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与发展[J].中国金融,2013(10).

  [2]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

  [3]李克穆.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与风险[J].管理世界,2016(2).

本文来源:http://www.haohaowg.com/lunwen/56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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